神龙摆尾!龙抬头!
S蛇形走位!
自以为“炸街”“炫车技”
很酷很拉风,
还迫不及待上传视频平台“炫耀”!
殊不知,
滕州交警早已为他们
拉开了一张天罗地网…
接到举报后 迅速布控抓获
10月19日,滕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法制中队接到群众举报:抖音平台上发现有人驾驶电动摩托车在新兴南路大桥上演飙车“特技”。
多名青少年聚集在一起玩翘车头、飙车等危险动作,炫耀所谓的“车技”。办案民警通过网络视频取证,并会同市局图像研判中心,经多次摸排、反复核查核验,通过图像比对与监控研判,锁定驾驶人信息,并于日前在伦达商贸城附近将涉嫌“飙车”的违法驾驶人传唤至大队法制中队调查询问。


经询问,驾驶人赵某某、杨某某、朱某某称其为博眼球,拍摄“炫酷炸街”短视频在抖音平台发布。后经深入调查发现,赵某某、杨某某、朱某某三人于2025年6月4日、4月10日、10月7日先后因无证驾驶改装无牌电动摩托车被滕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处罚;此次无证驾驶、炸街炫酷属于再次违反相关交通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赵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给予合并罚款450元,并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对朱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改装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给予合并罚款950元,并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对杨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改装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给予合并罚款750元,并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不少年轻人
在追求刺激和炫酷的心理下,
把马路当“竞技场”,
驾驶摩托车炫技,
当中常伴随扰民的“炸街”声,
或追逐竞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敲重点!
“飙车”不是游戏
而是违法犯罪!!
交通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非法改装车辆上路的,将处罚款500元,并责令恢复车辆原状。
滕州交警提醒
驾驶非法改装车
“炸街”、飙车、炫技
不仅扰民,
同时险象环生,极度危险!
民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
请广大驾驶人
遵章守法
自觉按下“静音键”!
此外,市民群众
如发现有“炸街”违法行为的
可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撰稿编辑:冯清芳
审核监制:张国超
素材提供:法制中队、值勤四中队
制作出品:滕州交警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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